乌干达签证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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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三条 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护照由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向外国政府推介。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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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干达签证须知

来乌中国公民均需事先办妥入境签证。
乌驻华使馆只在每周一、三、五上午受理申请。签证主要有外交、公务和普通等三个种类。
普通签证申请人须提供乌方邀请函原件、6个月内近照(护照照片)一张、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申请旅游签证者需提供银行证明、往返机票和饭店订单。
家庭团聚者还要提供结婚证、18岁以下儿童出生证明。
申请商务、投资签证者需提供公司注册文件、公司概况、投资领域和投资局证明、雇主信件等。加急签证(3个工作日)收费700元人民币,普通签证(5个工作日)收费500元人民币。

2005年底,乌移民局发布公告提醒公众,来乌签证种类严格取决于来访者的目的,到期即应离境。一般签证的停留期为30天。普通签证一般不予延期。移民局通常发给打算经营、就业者3个月的特别签证,用于申请工作许可证。但乌方要求有意来乌就业人员务必在境外取得工作准证。进入乌干达的外国人必须向乌移民局如实陈述入境理由,以便得到正确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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